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7-060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要内容
《细则》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细则》要求强化政策解读。市政府发布重大政策,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
《细则》要求积极回应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及时研判处置,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
《细则》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打通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
《细则》要求扩大公众参与。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问责。
三、关键词
——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在政策解读方面,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得到强化。细则规定,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进行解读,市政府门户网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进行权威发布,市级各主要媒体转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各级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考核占比不低于4%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此前发布的方案已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此次细则更是进一步将此权重规定为不低于4%。
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对各级机关来说最为管用,这也是政策落地最好的抓手之一。相比其他工作在绩效考核中不到1%,不低于4%的分值占比已非常高,可见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5小时回应
要求积极回应关切。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映,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此前的规定是重大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回应,细则进一步提高要求,强调回应的及时性。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保山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就是要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通过两年时间总结和形成县、乡两级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公众参与和组织领导
除了公开政务、保障民众知情权之外,细则还规定部分公众参与。市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管。
此外,细则强调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