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04_A/2016-1206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6-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文件的通知》(保政发〔2016〕8号),就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作出了具体安排。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是落实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进财政改革和落实《预算法》的必然要求。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是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法。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2015年10月26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5〕78号),市政府在转发省政府文件的同时,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近期目标是: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跨越。长远目标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方案》提出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包括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政府预算体系协调统筹、专项资金整合统筹、重点科目资金优化统筹、跨年度预算平衡统筹、债务资金使用统筹。

第一,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统筹。一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超过1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对结转超过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可按照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照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2年内使用完毕。二是推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统筹使用。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超过5%的,各地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力度。三是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第二,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协调统筹。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套预算之间的协调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将部门预算收支和部门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编制综合预算,凡符合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部门自有资金等使用范围和方向的支出,都要优先使用各项资金安排。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5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转列后,支出仍主要用于或专项用于安排有关支出,且收入规模增加的,支出规模原则上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原则上要实现“当年收入、当年支出”,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三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四是推进规范各类收入及其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收入规模等,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收支挂钩政策,部门所发生的必要成本性支出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报。六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七是细化预算编制。八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三,推进专项资金的整合统筹。一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二是清理整合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改革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四是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五是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六是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七是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

第四,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的优化统筹。一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据实安排重点支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加快推进科技资金优化整合。三是推进教育资金优化整合。四是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五是推进涉农资金优化整合。六是推进医疗卫生资金优化整合。

第五,推进跨年度预算的平衡统筹。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第六,推进债务资金的使用统筹。一是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二是加强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的统筹协调。

三、市政府的相关要求

第一,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一是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本级财政支出原则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下达;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在预算批准后30日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在预算批准后60日内下达;跨年度实施项目需分年度编制预算,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度下达预算。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级财政每月支出进度不得低于序时进度;各级财政用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9月末不低于80%,10月末不低于90%,11月末达到100%;上级下达各地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应在15日内分解下达,项目单位原则上应于90个工作日内形成实际支出。三是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已下达的部门预算除必须的运转性项目支出外,10月底实际支出进度低于90%的,可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未达到执行进度的相应金额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按一定比例核减该部门的下年度预算。四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从2016 年开始,项目库作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唯一入口,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

第二,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部门主管资金原则上在当年使用完毕,对年度终了仍留存在财政未下达的,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可按照相应比例核减该部门的下年度预算。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的,只能结转使用1年,超过1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对本级财政安排下达到部门结转超过1年的项目资金,以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下达到部门结转超过2年的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第三,加强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优先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并按规定方式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腾出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第四,加强组织保障。加快建立信息定期统计制度,建立从项目申报到财政资金拨付全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

                                                                                                   保山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