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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04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1-04-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云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四期)

第四批(涉及保山内容) 2021年4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YN202104090009

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村委会水长工业园区)废气直排,造成周围两公里内空气异味;举报人质疑该公司环评。

保山 隆阳

大气

经核实:环评审批中金属破碎机(型号PSJ-1600)未使用,已停用至今。厂房内1名员工正在使用氧化切割枪剪切废钢,现场检查时,氧化切割枪剪切废钢时有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进入外环境。厂房内闻到异味,在厂区外周边未闻到异味。在进行走访询问时,均表示没有闻到异味。经核查,近三年来当地居民均未投诉、举报、反映过该区域有异味。

部分属实

1.停止产生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的切割操作,氧化切割设备需建成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投入使用。2.拆除新增的氧化切割设备。4月1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了后督察,企业已自行拆除了氧化切割设备。

已办结

2

D2YN202104090008

去年以来,永德县某河砂开采公司在保 山市施甸县旧城乡李来村勐波罗河段越 界采砂,毁坏十余亩基本农田,并导致 河流改道,周边生态环境被破坏;在县乡两级政府责令停工后,该公司仍继续频繁开采。

保山 施甸

生态

经核实:施甸县旧城乡李来村勐波罗河段现有8个采砂断面,涉及4户企业,均取得《临沧市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调查取证,已证实永德瑞龙、永德昌德、永德昌红3家公司在3个河道采砂断面存在越界采砂行为;另外的5个采砂断面已完成外业勘测,永德县正在进 一步核实中。因越界开采导致施甸县土地毁坏15.18亩(其中河流水面4.11亩、内陆滩涂11.07亩),不属于基本农田。在越界开采的河道采砂段的区域内,存在水流走向改变的情况,河水流向改变冲毁河滩的事实存在,因越界采砂毁坏和威胁施甸县旧城乡勐波罗段河右岸河堤约3.4公里。涉嫌越界采砂行为已制止。

基本属实

越界采砂行为已制止,已对勐波罗河施甸段涉嫌越界采砂的永德瑞龙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永德县昌德砂石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发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调查取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开展勐波罗河施甸段越界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