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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0418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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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保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九)

4月1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12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件,涉及3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3件(含工贸园区1件)、施甸县1件、腾冲市1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

截至4月18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9批次32件,涉及5个县(市、区),其中:隆阳区15件(含工贸园区1件)、施甸县6件、腾冲市8件、龙陵县1件、昌宁县2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截至时间:2021年4月18日)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15

11

4

2

施甸县

6

6

0

3

腾冲市

8

3

5

4

龙陵县

1

1

0

5

昌宁县

2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