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30/2020-11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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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制定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龙水发〔2020〕30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我局依法对岔河水库、小河水库、八0八水库农业供水定价成本费用进行了监审。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龙陵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
(五)《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云价成本〔2016〕165号);
(六)财务会计等相关规定;
(七)龙陵县水务局提供的岔河水库、小河水库、八0八水库2017年至2019年的相关账簿资料。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一)初步审核。2020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依据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对三个水库管理所的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测算,初步计算出定价成本。
(二)实地调查。2020年5月2日,成本监审调查人员深入到三个水库管理所,对各年度的供水记录、财务年终结算报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三)征求意见。2020年5月6日,到县水务局将初步计算出定价成本情况进行反馈,征求意见建议。
(四)制作报告。2020年5月8日,根据审核测算结果及征求意见建议,制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三个水库管理所基本情况
我县水资源总量为25.18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8783.5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量6826.5立方米。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率低。截止2019 年底全县共建成水库31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18座,小坝塘144件,窖池1436个,总库容8051.27万立方米;0.3m³/s以上农业灌溉渠道64条。
(一)岔河水库管理所
岔河水库位于龙陵县平达乡安乐村,距县城103公里,拦蓄怒江水系绿根河支流,库区集雨面积37.25平方千米,多年平均产水量4469万立方米。岔河水库于1995年12月开工建设,2000年3月全面竣工投入试运行,灌区为龙陵县平达、勐糯及木城三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5.59万亩,坝址海拔高程1960米。坝高68.5米,坝长231米,坝顶高程为2022.0米,坝顶宽8米,库容195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1594.7万立方米,调洪库容253.3万立方米,死库容102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2400万立方米,是一座灌溉、防洪、生活及工业用水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固定资产原值1.174亿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坝1座,坝高68.5米;输水隧洞1条,长275米;溢洪道1座,长263.1米;输水主干渠2条,即绿勐大沟和安平沟。管理单位为岔河水库管理所,隶属于龙陵县勐糯片区重点水源管理中心下设纯公益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10人,其中职工6人,渠道管护临时工4人。
(二)小河水库管理所
小河水库位于龙陵县平达乡小河村,怒江水系曼允河上游,
库区径流面积4.6平方千米,引区径流面积37.2平方千米,多年平均产水量3450万立方米。小河水库于1999年10月开工建设,2002年3月竣工投入运行,灌区为龙陵县平达乡及勐糯镇,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高,39.1米,总库容96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830万立方米,调洪库容80万立方米,死库容50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1247万立方米,是一座灌溉、防洪、生活及工业用水的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固定资产原值0.4436亿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坝1座,坝高39.1米;输水隧洞1条,长313.9米;溢洪道1 座,长226米;输水主干渠1条,即河尾大沟。管理单位为小河水库管理所,隶属于龙陵县勐糯片区重点水源管理中心下设纯公益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11人,其中职工7人,渠道管护临时工4人。
(三)八0八水库管理所
八0八水库位于龙陵县镇安镇八0八村,勐梅支流黑水河上游,距县城30 公里,水库以引蓄为主,主要引蓄怒江流域勐梅河上游的干河和淘金河两条支流径流,同时拦蓄黑水河上游径流,水库控制本区径流面积3.8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365万立方米;引水区径流总面积22.75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2180万立方米。八0八水库始建于1957年,1960年3月投入使用,2007年4月开工进行除险加固,2009年9月竣工投入运行。灌区为龙陵县镇安镇及腊勐镇,设计灌溉面积1.52万亩,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高31米,总库容1032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828万立方米,调洪库容182万立方米,死库容22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732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防洪、生活及工业用水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固定资产原值0.3303亿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坝1座,坝高31米;输水隧洞2条,一号输水隧洞全长555.0米,二号输水隧洞全长266.01米;引水主干渠2条,即淘金河引水沟及干河引水沟。管理单位为八0 八水库管理所,隶属于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管理中心下设纯公益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现有在岗人员10 人。
五、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一)成本监审审核的主要内容
本次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人工薪酬、制造费用。二是各水库库容、各类别的供水量、农业灌溉面积等与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直接相关的主要指标。
(二)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
1.用库容法分摊总成本中的经营性成本比重
经营性成本分摊比例=(死库容+兴利库容)÷(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100%
其中:
(1)岔河水库经营性成本分摊比例=(102+1594.7)万m³÷(102+1594.7+253.3)万m³×100%=87.01%
(2)小河水库经营性成本分摊比例=(50+830)万m³÷(50+830+80)万m³×100%=91.67%
(3)八0八水库经营性成本分摊比例=(22+828)万m³÷(22+828+182)万m³×100%=82.36%
2.用供水比重分摊农业供水成本
农业供水成本分摊比重=农业供水保证量÷经营性总保证供水量×100%
其中:
(1)岔河水库农业供水成本分摊比重=1105万m³÷2040万m³×100%=54.17%
(2)小河水库农业供水成本分摊比重=397万m³÷1064万m³×100%=37.31%
(3)八0八水库农业供水成本分摊比重=622.2万m³÷635.5万m³×100%=97.91%
(三)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
1.因三个水库管理所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全额拨款,因此职工薪酬不计入定价成本。
2.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定价成本,但计提大修理费。
3.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云计价格〔2003〕1246号)第十一条规定,对农业供水价格不计利润和税金。
4.亩供水成本=3个水库管理所平均的农业供水成本×亩均年用水量(水田420m³、旱地210m³)
六、成本费用及相关指标核增核减情况
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对三个水库管理所2017年至2019年3年平均的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成本费用核减情况如下:
(一)岔河水库管理所
共核减成本费用4052700.00元,其中核减职工薪酬938300.00元;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3114400.00元。
(二)小河水库管理所
共核减成本费用1887300.00元,其中核减职工薪酬750000.00元;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1137300.00元。
(三)八0八水库管理所
共核减成本费用1839100.00元,其中核减职工薪酬1028000.00元;核减职工养老保险148000.00元;核减职工医疗保险38500.00元;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624600.00元。
七、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三个水库的年农业供水定价成本合计1849500.00元,年农业供水量合计21242000.00m³,农业供水单位成本为0.087元/m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报告是根据龙陵县水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该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成本监审人员与被调查监审单位均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本次龙陵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提供决策依据。若其他部门或工作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概念等不同而引起误差,本报告及其制作单位均不承担责任。
(四)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者保管不善而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龙陵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成本表
成本调查测算人员:宋艳芳 张兴武 赵兴棠
成本监审证号:L530061(张兴武)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