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11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南省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发布的《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在云南省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龙山镇龙山路64号)举行。(电话:0875-6121605),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钟雪林云南省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左文好 云南省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局长、经理
(三)听证监察人
卢 江 龙陵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股长
任光华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监察审计科科长
(四)听证记录人
段莉芝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刘 燕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匡大云 龙陵县人大监督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兴荣 龙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从有 龙陵县司法局副局长
庄春培 龙陵县人民法院法官
杨建宏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科长
王金伟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朱元高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张正彩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龙山镇)
黄杏招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龙江乡)
武声栋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镇安镇)
郑 楠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象达镇)
董海仙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平达乡)
邵云志 消费者(龙山镇)
廖港发 消费者(龙山镇)
张飞周 消费者(龙山镇)
杨建立 消费者(镇安镇)
苏正向 消费者(平达乡)
陈勇能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法制管理员
(六)旁听人员
孙涛 (龙山镇)
番彩双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职工)
许家荣 (龙陵县烟草专卖局职工)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通告
云南省龙陵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