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0-05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举行龙陵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龙陵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6月中旬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监察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参加人33人。其中:消费者14人;经营者3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13人;专家学者1人。
(二)听证监察人2人。
(三)旁听人3人。
(四)新闻媒体1人。
四、听证参加人员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一)听证参加人
1.消费者14人,由县水务局推荐。
2.经营者3人,即岔河水库管理所、小河水库管理所、八0八水库管理所各1人。
3.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分别由县人大、政协推荐。
4.政府部门13人,其中县财政局1人、县农业农村局1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10个乡(镇)人民政府各1人。
5.专家学者1人,由县水务局推荐。
(二)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2人,分别由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推荐各1人。
(三)旁听人
旁听人3人,由社会公开报名参加。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1人,由县广播电视局推荐。
凡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最后按报名顺序确定名单。如果报名名额不足,则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联系电话:0875-6121410,传真:0875-6127087
电子邮箱:llxfgjjgk@163.com
五、听证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消费者代表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水利工程及农业供水行业比较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代表一定群体的意见。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
特此通告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