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6-1019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15-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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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
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龙陵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并经县政府法制办初步审查修改的《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在龙陵县城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1、龙陵县城规划区内年满18周岁,关心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的公民10人。
2、驻龙陵县城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由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8日17:30止。凡在县城规划区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人直接到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杨菁,联系电话:0875—6121029,手机:13987517788。
报名人应当认真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表直接到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5年8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龙陵县重大决策听证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经确定的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龙陵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