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6-1019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15-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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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龙陵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举行〈龙陵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龙陵县城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时在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芒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周志贤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正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启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 囝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黄江鳌 县监察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朱永强 社会公众代表(龙山社区支书、主任)
赵其相 社会公众代表(白塔社区支书、主任)
刘 慧 社会公众代表(龙华社区支书、主任)
李金富 社会公众代表(赧场社区支书、主任)
李顺昌 社会公众代表(云山社区支书、主任)
杨东辉 县人大代表(龙山社区副主任)
童良清 县政协委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大辉 法律工作者(县司法局干部)
王瑞涛 专业技术人员(县住建局规划股负责人)
双连发 专业技术人员(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杨丽锦 利害关系人代表(龙山路四组小组长)
赵其才 利害关系人代表(白塔三组小组长)
赵树生 利害关系人代表(龙华社区沿河小区居民)
戴炳贤 利害关系人代表(赧场戴家坡小组长)
钟彩明 利害关系人代表(云山革家坡小组长)
(五)旁听人
赵胜学 县综治办主任
王亮亮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茂华 县信访局局长
王家武 县法院副院长
杨贵忠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正双 龙山镇人大主席
毕红松 县移民局正科级干部
雷有学 龙山镇党委副书记
赧昌泽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董凤芹 龙山镇国土所所长
(六)听证记录人
黄明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负责人
何 远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