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42-5/2026021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14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经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春节放假期间,龙陵县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暂停收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收费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00:00起至2月23日24:00止。2026年2月24日00:00起恢复正常收费。
二、温馨提示
暂停收费期间,请各位车主自觉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停车泊位,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请勿堵塞道路消防设施及通道,共同维护好市区停车秩序。自行保管好车内贵重物品。
龙陵国资公司恭祝广大车主春节快乐!阖家欢乐!
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