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42-5/2026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文号 | 浏览量 |
2025年,龙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龙陵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担当。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专题学习100余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7次会议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6个方面29项具体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普法教育。深入落实“八五”普法,持续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法律六进+N”等活动600余场,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水平。一是抓实律师队伍建设。充实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全县有律师36人,其中专职律师26人,公职律师10人,实现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提出意见建议190余条,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900余项。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71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4期,利用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事项6200余件。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发《龙陵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组织专家论证7次、风险评估7次,公众参与率100%。三是抓实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通过率100%。
(三)坚持重塑角色,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梳理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389项,事项完善发布率、网上可办率均达100%,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84.7%。二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坚持服务集成化,精简冗余项、合并同类项、打通关联项,深入落实国家、省级50个重点事项,做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一站服务”,累计办理各项业务37042件。三是强化政务服务管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大循环”评标机制,提升评标公正性与专业性。落实“好差评”制度,收到评价31626条,主动评价率43.67%,好评率100%。
(四)坚持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柔性执法,对16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开展“线上+线下”全员轮训,县级培训6场、680余人次。组织217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70卷,合格率达99.4%;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打破行政执法监督“内部循环”的局限。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发现问题1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编制“综合查一次”清单56项,通过“云执法”APP“扫码入企”检查1719次,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坚持从严监督,促进法治公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复人大代表建议94件、政协提案52件,按时回复率100%。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主动公开信息8675条,受理申请17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指导,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对照85项任务开展自检自查与书面评估,完成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终期评估,有效促进建设质效提升。
(六)坚持健全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三级三次”调处机制,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632件,成功调处627件。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诉调对接成功332件;警调对接成功179件;访调对接成功17件。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机制,办理信访事项262批次274人次,其中国家、省级转交信访件130件,信访积案化解15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备专职复议人员2名,受理复议案件34件,办结28件;行政诉讼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4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培养“法律明白人”726人、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履行法治职责。县级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解决难点问题4个;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组织10个乡镇和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二是带头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带头参加宪法宣传、法治培训等活动,带动全县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带头推动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存在问题
当前,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建设推进不均衡。部分单位和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重视不足,思想上存在偏差。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上还有差距。全县专业法律人才引育困难、培育体系存在短板,导致基层执法队伍老龄化、复合型人才缺乏、新型领域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制度建设上还有不足。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缺乏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对新媒体、新载体的运用探索不够,未能有效整合部门、社会资源形成普法合力。四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强。普法宣传方式创新性、针对性不足,“政法部门热、行业部门冷”,重点人群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关键少数”,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核心内容,推动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程;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创新“互联网+普法”模式,提升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规范执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实操培训,推广柔性执法、智慧执法;深化“三项制度”,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宽执法监督渠道,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涉企执法监管机制,落实“企业安静期”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加大企业法律服务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执法与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充实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治副村长”“法律明白人”作用,提升基层法治服务水平。
(五)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工作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健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将工作落实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