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41031-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3〕9号)、《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切实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保河长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龙陵县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下的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现将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联系人及电话:秦勇林 0875-6121805,13708750250,电子邮箱:llxswjfyg@126.com。
附件:1.龙陵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小白龙河等9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2.龙陵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小白龙河等9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3.龙陵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小白龙河等9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汇总表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