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404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文号 | (2024第010号) | 浏览量 |
(2024第010号)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3日接到曼海桥边境检查站移交的疑似非法走私酒水1批共计908瓶(Hennessy V.S.O.P洋酒240瓶、MARTELL XO洋酒6瓶、Hennessy X.O洋酒80瓶、Hennessy 洋酒18瓶、CAMUS X.O洋酒500瓶、MARTELL蓝带洋酒4瓶、贵州茅台白酒60瓶)。
因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04号令)要求,请货主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联系电话:0875-612339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