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905-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确保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建成投运后保山市龙陵县环境空气质量不下降,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编制了《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对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即使用保山市龙陵县辖区内其他项目通过技术改造、结构关停等措施新增的削减量替代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排放量,保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山市龙陵县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县教体局)监测数据,龙陵县2022年空气质量如下。
表1 2022年龙陵县空气质量及达标情况
区域 | 指标名称 | 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μg/m3) | 占标率 (%) | 标准值 (μg/m3) | 达标 情况 |
龙陵 | SO2 | 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25 | 16.67 | 150 | 达标 |
年平均 | 12 | 20.00 | 60 | 达标 | ||
NO2 | 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23 | 28.75 | 80 | 达标 | |
年平均 | 13 | 32.50 | 40 | 达标 | ||
PM10 | 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61 | 40.67 | 150 | 达标 | |
年平均 | 39 | 55.71 | 70 | 达标 | ||
PM2.5 | 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40 | 53.33 | 75 | 达标 | |
年平均 | 17 | 48.57 | 35 | 达标 | ||
CO | 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500 | 37.50 | 4000 | 达标 | |
O3 | 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15 | 71.88 | 160 | 达标 |
二、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硅业”)位于云南省龙陵产业园区黄草坝片区,隶属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昌硅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永昌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被评为“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云南省水电硅新技术创新团队”、“云南省质量效益先进企业”。永昌硅业现有矮烟罩半封闭旋转型矿热电炉7台,其中12500kVA矿热电炉2台(1#~2#)、25500kVA矿热电炉5台(3#~7#),生产能力为年产工业硅10万吨。
(二)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概况
2011年3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以云发改产业备案〔2011〕0005号对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学级金属硅节能环保翻番项目(现更名为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进行了备案,计划建设8台25500KVA工业硅电炉,新增工业硅产能10万吨/年。该项目于2011年5月18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学级金属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1〕112号)。2017年11月30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备案的通知》(龙发改投资[2017]397号)对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备案名称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建设6×33000KVA工业硅冶炼电炉,设计年产工业硅10万吨,总投资947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2018年5月27日,因上级企业实施战略重组,项目被暂缓建设。根据发展需要,2023年公司决定启动项目建设,2023年6月8日,公司向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重新申请了备案(项目代码:2306-530523-04-05-543798),并对项目名称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拟建项目位于云南龙陵产业园区黄草坝片区,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348.4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年产工业硅10万吨,建设6×33000KVA工业硅冶炼电炉。配套建设6台余热锅炉及2×18MW中温中压凝汽湿冷发电机组,建设钢结构生产厂房、仓库、配套用房、厂区道路及绿化、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除尘、脱硝、脱硫环保系统,消防设施、空压站、氧气站、自动集控综合楼、自动储配料系统、自动出硅机器人及自动捣炉机器人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5032.86万元,建设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
根据2023年6月9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的《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产能指标的意见》([2023]-230),拟建项目设计产能9.6万吨/年。本次规模按9.6万吨/年工业硅计。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需求
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属于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的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按要求实行区域削减。
根据《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核算结果,项目建设设计废气排放量为81万Nm3/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5mg/Nm3,需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352.84吨/年;颗粒物排放浓度≤25mg/Nm3,需新增颗粒物排放219.28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5mg/Nm3,需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60.38吨/年。
三、辖区内大气污染物削减情况
(一)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现有矿热炉烟气处理措施如下:
1#~2#矿热炉主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3#~4#矿热炉主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上述4台矿热炉主烟气经除尘后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1#),脱硫废气经60m高排气筒外排。
5#~6#矿热炉主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7#电炉主烟气单独配置1套袋式除尘器,上述3台矿热炉主烟气经除尘后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2#),脱硫废气经60m高排气筒外排。
1、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现状1#~7#矿热炉涉及10万吨/年产能,根据《云南省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平均数据,折合10万吨/年产能情况下,1#脱硫塔出口二氧化硫排放平均浓度为36mg/Nm3,平均排气量407114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6.08吨/年;2#脱硫塔出口二氧化硫排放平均浓度为32mg/Nm3,平均排气量436038Nm3/h,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0.51吨/年。合计二氧化硫排放量226.59吨/年。
本次拟对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进行治理,综合考虑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情况,并保证拟建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1#脱硫塔拟采用在脱硫塔顶部增加一组喷淋装置,提高喷淋密度,同时新增数据采集反馈石灰乳自动调整控制器,依据二氧化硫浓度自动调整石灰乳浓度及给入量,实现脱硫剂实时调整,以提高脱硫效率,2#脱硫塔采用钠基SDS干法脱硫技术改造,1#脱硫塔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至30mg/Nm3以下(脱硫效率≥95%以上),2#脱硫塔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至25mg/Nm3以下(脱硫效率≥95.83%以上),现有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脱硫塔96.73吨/年,2#脱硫塔86.34吨/年,合计183.07吨/年。
二氧化硫削减量为:
1#脱硫塔:407114Nm3/h×(36-30)mg/Nm3×7920h×10-9≈19.35吨/年。
2#脱硫塔:436038Nm3/h×(32-25)mg/Nm3×7920h×10-9≈24.17吨/年。
二氧化硫削减量为:43.52吨/年
2、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根据《云南省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71mg/Nm3。由前述可知,在全厂达产10万吨/年工业硅情况下,2#脱硫塔废气排放量约为436038Nm3/h,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590.53吨/年。
本次拟对现状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进行深度治理,新上SCR脱硝工艺,综合考虑拟建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情况,并保证拟建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拟设置脱硝效率按67.84%计,氮氧化物削减量为:43.6万Nm3/h×171mg/Nm3×7920h×10-9×67.84%≈400.59吨/年。
表2 永昌硅业现有矿热炉烟气治理污染物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 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 (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 (吨/年) | 氮氧化物削减量 (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 (吨/年) | 完成 时间 |
永昌 硅业 | 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和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 | 43.52 | 43.52 | 400.59 | 352.84 | 2025年6月 |
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拟建项目建设同时加快推进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和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建设,在上述治理项目建成运行前,拟建项目不投运。
(二)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硅脱硫及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削减二氧化硫与颗粒物)
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位于保山市龙陵县,根据《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10万吨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3〕364号),批复要求颗粒物须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6-2012)表5的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允许一期排放二氧化硫119.115吨/年,未核定颗粒物排放总量。报告书设计治理设施为分散建设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企业自主建设石灰石-石膏脱硫设施(脱硫效率50%),配套低脉冲袋式除尘器。为确保项目整体排放达标,2022年9月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工业硅脱硫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建设1套电炉散点除尘系统(收集无组织散逸颗粒物),2套电炉除尘系统(脉冲式布袋收尘),新建1套废气高效脱硫系统(增加除雾器同时优化调整石灰石-石膏配比,脱硫效率大于85%)替换原有脱硫设施。
项目5万吨产能,设计废气排放量约40万Nm3/h,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承诺排放二氧化硫浓度≤25mg/Nm3。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400000Nm3/h×25mg/Nm3×330×24÷109=79.2吨/年。
二氧化硫减排量:119.115-79.2=39.915吨/年。
可提供35.04吨/年供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使用。
根据《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10万吨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颗粒物拟排放量401.47吨/年,5万吨产能折合排放量200.74吨/年。
项目5万吨产能,设计废气排放量40万Nm3/h,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承诺排放颗粒物浓度≤25mg/Nm3。
颗粒物实测年排放量:400000Nm3/h×25mg/Nm3×330×24÷109=79.2吨/年。
颗粒减排量:200.74-79.2=121.54吨/年。
可提供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颗粒物使用66.75吨/年。
表3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硅脱硫除尘项目削减量
企业 名称 | 削减措施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 (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 (吨/年) | 颗粒物削减量 (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 (吨/年) | 完成 时间 |
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 | 年产5万吨工业硅脱硫及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工程减排 | 39.915 | 35.04 | 121.54 | 66.75 | 2023年6月 |
(三)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结构关停(削减二氧化硫)
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公司为黏土砖瓦生产企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定二氧化硫排放数据为30.6吨/年。于2023年3月关停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通过结构关停实现减排二氧化硫30.6吨/年。
表4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结构关停项目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 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完成时间 |
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30.6 | 30.6 | 2023年3月 |
(四)龙陵县勐冒砖瓦厂结构关停(削减二氧化硫)
龙陵县勐冒砖瓦厂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公司为黏土砖瓦生产企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定二氧化硫排放数据为3.22吨/年。于2023年2月关停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通过结构关停实现减排二氧化硫3.22吨/年。
表5龙陵县勐冒砖瓦厂结构关停项目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完成时间 |
龙陵县勐冒砖瓦厂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3.22 | 3.22 | 2023年2月 |
(五)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结构关停(削减二氧化硫)
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公司为黏土砖瓦生产企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定二氧化硫排放数据为5.12吨/年。于2023年1月关停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通过结构关停实现减排二氧化硫5.12吨/年。
表6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结构关停项目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 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完成时间 |
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5.12 | 5.12 | 2023年1月 |
(六)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结构关停(削减颗粒物)
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公司为水泥预制品生产企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定颗粒物排放数据为131.09吨/年。2022年公司转型升级,并于2023年6月关停并拆除所有水泥预制品生产设施,通过结构关停实现减排颗粒物131.09吨/年。
表7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结构关停项目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名称 | 颗粒物削减量(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完成时间 |
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131.09 | 131.09 | 2023年6月 |
(七)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400座燃煤烤房燃煤替代工程(削减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龙陵县种植烤烟48200亩,年产量13.4万担,配套建设有1800余座烟叶烤房,目前主要使用原煤进行烤烟初烤。为有效提升了烤制烟叶质量,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2024-2025期间对条件成熟的400座燃煤烤房进行燃煤替代,将燃煤烤烟房替换为电烤烟房。
结合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历年数据,平均一座烤烟房在一个烤烟季使用燃煤约7.5吨,主要为原煤,折合标准煤为5.36吨。400座拟改建烤烟房全年用煤量约为2144吨。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生活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表单”取值,二氧化硫排放系数取20kg/t,颗粒物排放系数取10kg/t。
传统烤房排放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排放量:2144吨/年×20kg/t÷1000=42.88吨/年
颗粒物排放量:2144吨/年×20kg/t÷1000=21.44吨/年
通过电烤房改造,不再消耗煤炭量,实现二氧化硫削减42.88吨/年;颗粒物削减21.44吨/年,提供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使用。
表8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400座燃煤烤房燃煤替代工程削减量
企业名称 | 削减措施名称 | 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颗粒物削减量 (吨/年) | 给予拟建项目削减量(吨/年) | 完成时间 |
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燃煤烤烟房燃煤替代工程 | 42.88 | 42.88 | 21.44 | 21.44 | 2025年6月 |
(八)保山市龙陵县辖区项目新增削减量替代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排放量方案。
颗粒物使用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131.09吨/年)、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工业硅脱硫除尘提标改造项目(66.75吨/年),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燃煤烤烟房燃煤替代工程(21.44吨/年)合计219.28吨/年;二氧化硫使用永昌硅业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43.52吨/年)、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工业硅脱硫除尘提标改造项目(35.04吨/年)、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结构关停(5.12吨/年)、龙陵县勐冒砖瓦厂(3.22吨/年)、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30.6吨/年)、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燃煤烤烟房燃煤替代工程(42.88吨/年)合计160.38吨/年;氮氧化物使用永昌硅业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352.84吨/年。
表9保山市龙陵县区域削减项目清单
序号 | 出让减排量排污单位 | 所在地 | 削减措施 | 出让氮氧化物削减量 (吨/年) | 出让二氧化硫削减量 (吨/年) | 出让颗粒物削减量 (吨/年) | 完成时间 |
1 | 云南省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山市龙陵县 | 现有1#~7#矿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5#~7#矿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 | 352.84 | 43.52 | - | 2025年6月 |
2 | 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 | 保山市龙陵县 | 工业硅脱硫及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 35.04 | 66.75 | 2023年6月 | |
3 | 龙陵县龙新春凡砖厂 | 保山市龙陵县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 | 30.6 | - | 2023年3月 |
4 | 龙陵县勐冒砖瓦厂 | 保山市龙陵县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 | 3.22 | - | 2023年2月 |
5 | 龙陵县龙江腾龙砖瓦厂 | 保山市龙陵县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 | 5.12 | - | 2023年1月 |
6 | 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保山市龙陵县 | 关停生产线 结构减排 | - | - | 131.09 | 2023年6月 |
7 | 龙陵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燃煤烤烟房燃煤替代工程 | 电能替代燃煤 | 42.88 | 21.44 | 2025年6月 | |
合计 | 352.84 | 160.38 | 219.28 |
四、结论
保山市龙陵县辖区内其他项目新增削减量与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等量替代,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文件要求。
五、后续建议
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需说明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情况,并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时,将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内容之一。
六、附件
附件1.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附件2.企业削减量出让使用承诺
附件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龙陵县工信局关于关停项目的证明
附件4.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区域削减指标来源的承诺
附件5.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关于云南能投绿色新材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区域削减来源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