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52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社会效益,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销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销售房源
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东卡小区(A地块)、新街子小区(B地块)、董家沟小区(C地块)、上节街小区(D地块)范围内除小区公共配套用房以及预留服务用房外的剩余住宅(含配套地下停车位)及商铺。其中,因董家沟小区(C地块)14幢、17幢规划住宅安置房位置正在建设,交房时间无法确定(不建议选购该房源)。若购房人自愿选购,因无法如期交房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房源及配套停车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3)
二、销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三、销售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四、销售地点
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二楼综合办公室(县城花桥加油站对面原龙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销售价格
按评估价格为销售。(详见附件1、2、3)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2次付款。首次付款为销售总价的50%,首次付款后15日内完成剩余房款的支付,并完成税费、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的缴纳后,签订购房合同。待房屋竣工验收并缴清税、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后由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购房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产生的有关税费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七、购买数量
(一)购房人可根据个人需要和剩余房源情况购买指定范围内的剩余住宅和商铺,不限套(格)数,购完为止。
(二)购买地下停车位时,原则上1套住宅配套1个停车位,不得单购或多购。
八、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咨询电话:0875-6121088 0875-6121011。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山中路片区棚改项目剩余住宅销售统计表
2.龙山中路片区棚改项目剩余住宅配套停车位销售统计表
3.龙山中路片区棚改项目剩余商铺销售统计表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