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1-02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保明大专审报字〔2021〕第015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红十字会:
我们对龙陵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龙陵红会”)2020年01月至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龙陵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龙陵县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龙陵县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龙陵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龙陵县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陵县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龙陵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龙陵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龙陵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龙陵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龙陵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1年01月25日接受龙陵县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对龙陵红会接受的捐赠资金款项获取银行对账单,进行银行流水检查;关注捐赠资金入账金额、入账时间是否与捐赠票据、捐赠意向书一致性。
(二)对龙陵红会拨付资金进行检查,检查转账给受益单位的银行回单。
(三)对物资收支的审计
1.对龙陵红会采购的防控物资,检查采购流程及相关证据(抽查采购计划、合同、发票等)。
2.对龙陵红会接受的捐赠物资,检查捐赠意向和物资接收情况(抽查物资接收清单、入库明细登记、签收手续等)。
3.龙陵红会捐赠物资的发放,根据财务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的接收捐赠物资及流向统计表、受益单位捐赠物资接收证明,检查出库物资与受益单位获赠物资在品种、数量及金额方面是否一致。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龙陵县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龙陵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保山明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