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9-04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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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9月1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及时学习传达、深刻领会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主动向上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全力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二是修改完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会议内容、会议程序,坚持党务、政务分开的原则,并分类建立会议记录本。
(二)关于“党组工作条例、制度打折扣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做到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二是研究制定《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确保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截至目前,2019年度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
(三)关于“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社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会上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四)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集中学习、党员日活动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二是加强个人自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并加强对党员学习情况记录的检查督促,促使形成良好学风。三是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挂包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结合挂钩村及挂钩户实际,完善“一户一策”方案,并加快落实进度,确保规定时间内挂钩户短板全部销号。二是进一步压实挂包干部责任,采取“单位筹一点、干部职工捐一点、贫困户自筹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力所能及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社党组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相关精神的学习,并明确分管领导,充分利用供销社工作微信群,传播正能量,确保供销社干部职工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焦问题、狠抓落实,扎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并充分发挥支部支委作用,每月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部署支部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县供销社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实施推进。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各项党建资料,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党组书记已组织上党课1次。二是社党组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和下午分别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会议有辣味有质量。
(三)关于“学习教育活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执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二是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自觉性,认真记录好笔记。三是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活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未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和长管长治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等专题片,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完善考勤、请销假等制度,班子成员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细化明确党组书记及党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会,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单据的填写及签批,对出差事由、出差人员填写不清的单据,不给予报销。二是建立县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县日用工业品公司的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司经费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不坚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接待及报销相关程序,凡无公函和电话记录,餐费无菜单,食品发票未附明细登记等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给予报销。并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重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五)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县供销社工会经费管理制度。2019年已组织工会活动1次,活动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6123073;电子邮箱:llcoop@163.com。
中共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