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11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1-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方案》(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00,在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 45 人,其中:
1.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年满 18 周岁,与征收补偿有利害关系人 30 人。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10 人。
3.驻龙陵县城的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5 人。
4.前款第 1、2 项的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听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委托龙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
5.前款第 3 项的听证代表由听证机关直接邀请产生,或者由听证机关委托有关组织推荐。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 20 人,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由听证机关确定并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 月 13 日 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直接到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综合办公室、龙山社区、白塔社区或者龙华社区报名。指挥部联系人:杨海龙,电话:0875-6121088;龙山社区联系人:朱永强,0875-6121708;白塔社区联系人:赵其相,0875-6121620;龙华社区联系人:张慧,0875-6121151。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应当认真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表直接到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龙山社区、白塔社区或者龙华社区领取。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陵县人民政府将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前(听证会举行的7 个工作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和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第 2 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听证监察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经确定的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