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10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和2018 年10 月23 日云南省、保山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10 月29 日起关闭我县境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解除关闭时间另行通知。关闭期间,暂停生猪市场交易,暂停我县向省外和省内昭通市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我县调往省内其它州市和其它州市调入我县生猪禁止途经昭通市,并根据疫情形势调整调入、调出和禁止途经的地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关闭辖区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生猪非法交易活动,举报电话:6123098。
特此通告。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18 年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