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2_H/2018-090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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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协办公室开展了巡察。2018年5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协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
(一)成立机构,层层动员。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政协办公室及时向党组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要求:一是及时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及时研究制定方案。由县政协办公室牵头,逐项对标对表提出巡察整改方案,并召开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由县政协办公室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打牢整改工作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县政协办公室按照党组的要求,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并组织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政协龙陵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修改完善的《整改方案》印发各委室执行。《整改方案》根据县委巡察提出的三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并建立整改清单和销号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事项全面落实。
(三)注重过程,强化督查。县政协办公室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结合脱贫攻坚、机关党建以及县政协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工作安排,注重过程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着重在完善机关制度管理、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营造机关良好氛围、丰富机关活动载体等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同时,适时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及时提出阶段性整改要求,三级联动(县政协党组重视整改工作、乡科级班子落实整改责任、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整改落实)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抓落实。截止2018年7月20日,县政协办公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8项,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加强财经纪律的规范管理,着力加强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力度,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整体联动,落实整改措施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龙陵县政协党组议事规则》《龙陵县政协“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龙陵县政协“五项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办法,推动各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报请党组决定的原则,进一步严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管理,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纪实管理;2018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均按要求进行会议签到、规范会议记录、落实工作责任。
2.关于工作制度废改立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与现行要求不符的制度坚决废除、与现行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认真修改、对没有建立的制度健全完善的原则,及时启动县政协工作制度废改立工作,制度形成经过“工作人员逐条对照完善、征求各委室的意见建议、党组(扩大)会议逐项研究”的过程,修订形成《龙陵县政协工作制度汇编》,确保政协各项制度与时俱进、各种工作依法依章依规进行。二是坚持制度“建管用”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让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政协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4次、学习制度30项,其余制度将抓紧组织学习。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宣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印制《脱贫攻坚知识问答》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知识,并结合开展“三同”工作和发放《龙陵县党的十九大精神暨脱贫攻坚政策漫画读本》工作,深入挂钩贫困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摘帽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进入下半年,按照县委的部署,组成了“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突击队、包组工作队、志愿者服务队、‘三同’工作队”五支队伍,深入镇南社区、淘金河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做实群众工作、农危改和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着力夯实脱贫基础;目前,除年初选派的3名工作队员外,又增派6名工作人员长期驻村开展工作,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挂包到组,全体干部每月到挂钩户家中开展“三同”工作,并力所能及地为挂钩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研究政协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印发了《2018年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明确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8次以上,政协机关坚持每季度分别以分析研判社会面思想在基层的“新表现”、分析研判在遵规守纪方面存在的“新问题”、分析研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群众思想的“新变化”、分析研判在发挥政协团结统战功能作用方面的“新方法”为主题进行舆情分析研判,做实政协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结合县政协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部署,在机关外围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14块,在机关大院制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四德”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展板6块,在机关内部制作“党建+”活动展板5块,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新风正气。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衔接,发挥领导示范作用,领导做给干部看、带着干部干,统筹做好政协本职工作与参与服务中心工作,在按时按质完成对全县村组活动场所建管用情况视察和对龙陵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项目、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运行情况、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高效化情况调研的基础上,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棚户区改造、殡葬改革、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切实用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实绩。二是以“五星”规范党支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实施党建全程记实管理,健全党建台账;进一步树立标准和规范意识,完成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载体,通过“党员日”、上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工会活动等方式,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2018年县政协党支部学习计划》和“一月一主题”学习计划,每月最后一周周一集中开展“党员日”活动,并结合党员干部抽调参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用活政协“微信群”宣传平台,适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党建信息、理论文章,打造流动学习阵地,并适时督促抓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和学习基础;目前,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微信群”发送学习资料50余份。二是坚持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对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对“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管理、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进行过程管理,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党员管理情况,全面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推动政协系统学习研讨活动全面过硬,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抓实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各项准备工作,对批评意见清单、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整改清单)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2018年以来,分别组织党组班子、乡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4次,每次民主生活会材料均装订成册。二是认真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龙陵县政协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在会前下足功夫,对党员干部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清单、个人整改承诺严格把关,质量不过关、参会人员比例不达标坚决不召开会议,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落实好《龙陵县政协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于7月5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责任到边、任务到人。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采取“一学、二讲、三谈话”的方式,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免疫力,真正树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思想道德防线;2018年以来,集中学习中有一半以上的内容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和廉政党课3次,组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廉政约谈6次。三是加强对办公室财务、文史资料印刷、调研视察活动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预警、评估和防控,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巡视巡察、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主动开展专题党课、提醒谈话、作风督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处理,推动作风建设落细落小落实。二是严格执行《龙陵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的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事假等必须按程序报批,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上的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假条报办公室备查),请假3天以上的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后向主席报告(假条报办公室备查),进一步严肃请销假制度管理。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履职管理,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严格按照政协相关规定处理。
3.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发现住宿超标准报销情况,现已将多报的390元按规定进行了清退。今后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龙陵县政协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切实规范差旅费管理工作。
(2)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发现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工会活动餐费超标、未按要求交纳会费的问题,党组已全面部署并完成了整改工作,对行政经费支持工会活动结余资金按原渠道归还,对违规向干部职工每人发放1000元(共计41000元)的奖金已组织清退,对工会活动餐费超标(80人餐费支出14506元,人均181.33元)部分6506.4元已组织清退,2018年工会费已经组织交纳完毕。
(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发现存在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今后将认真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4年2月文史资料书款5071.2元存入工会账户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的问题,已由工会退回并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对报账审批程序不严格、报账单据不规范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及《龙陵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规定,规范报账手续,严格审核把关,对票据和手续不齐全、使用不符合支出的一律不得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6121658;电子邮箱:llzx2006@126.com。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