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5_B/2016-11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129号)要求,经省、市专家组排查会诊,召开县级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研究印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16〕132号),决定依法对龙陵县龙山硅有限责任公司龙新乡大桥沟硅石矿等26座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关闭。其中2016年关闭14座矿山为:龙陵县龙山硅有限责任公司龙新乡大桥沟硅石矿、龙陵县勐冒砖瓦厂粘土矿、龙陵县龙新乡龙脖子硅石矿、云南省龙陵县龙山万断山双飞粉加工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龙陵县龙山镇塌山坡采石场建筑用白云岩矿、云南省龙陵县龙山镇砖瓦厂页岩矿、龙陵县平达河尾锅箭窑采石场、龙陵县红运服务有限公司红砖厂勐糯砖瓦用粘土矿、龙陵县镇安镇青树寨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龙陵县宏顺祥矿业有限公司龙陵县龙山核桃坪萤石矿、龙陵县平达麦寨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金河采石场拱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龙陵县坤亚建材加工厂小中山采砂场建筑用砂矿、龙陵公路管理段镇安红皮树建筑用凝灰岩矿,自通告之日起予以关闭。剩余12座列为2017年关闭。
特此通告。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