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408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二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结合省、市反馈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二季度,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有1个,即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检查结果合格。全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01条,其中,动态信息91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91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二季度,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30个,新开办政务新媒体2个(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新浪微博开设了“龙陵文旅”、在小红书开设了“文旅龙陵”),检查结果均合格。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收件22件,办结22件,办复率100%,内容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受理单位均在5个工作日内对留言作出有效答复。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二季度,公开县级政策文件2件,2件政策文件均作了多元化解读。发布解读材料4份次,其中,文字解读材料2份次,多元化解读材料2份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保障有差距。微信视频号运行维护略显吃力,内容保障能力水平不高,素材质量参差不齐,“鱼米之乡魅力龙江”“毓秀侨乡红色象达”逾期未更新。部分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差距,有的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有的未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导致政府网站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审核把关有差距。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错字、漏字、敏感词频繁出现,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尤其突出。
(三)政策解读有差距。乡镇和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应解读未解读、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未关联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实际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目录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认真对照《云南省2024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指标考评细则(州市)》完成好有关工作指标。
(二)进一步管理好公开平台。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不出现表述不规范、泄露个人隐私、非法外链等底线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要求,要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形象化实质化,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升解读效果。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办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来信留言,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检自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严重表述错误、栏目不更新等问题重复发生。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