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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122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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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政务督查
龙陵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21〕33号)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个督查组,围绕全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于12月14日至12月17日对全县10个乡镇、17个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及10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已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一是各乡镇均已结合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在辖区内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开展监督检查,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已对在建高速路隧道项目、铁路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水务局已对水库、水电站大坝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已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教育体育局已对校园安全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已对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对闲置厂房、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行业领域开展劳务监督检查;县电力公司已对在建电力施工建设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全县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部分乡镇和企业未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未认真传达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如木城乡、龙陵县供养河四级电站、龙陵象达乡朝顺加油站。

(二)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部分乡镇和企业在落实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习惯于“模式化”思维,局限于易发事故的区域,忽视了生产安全系统性、全面性的防控和监督,如平达乡、木城乡、龙陵县供养河四级电站,分析查找生产安全隐患问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三)落实上级要求不同步。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碧寨乡未按照《龙陵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龙安发〔2021〕6号)要求制定本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未认真落实岁末年初生产安全有关工作要求。

(四)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注重工作的开展,不注重痕迹材料的归档整理,如瑞勐高速公路九工区安全生产资料未归类整理;龙陵象达乡朝顺加油站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有关检查及整改台账资料较少;龙陵县景升商贸有限公司、龙陵县劲松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腊勐加油站、龙陵县勐柳加油站、龙陵县金河采石场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后未形成分析报告。

三、有关要求

全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成效明显,但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务必要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细化分解安全生产任务,落实责任到具体企业、具体人员,以强有力的举措,将安全生产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要持续抓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安排部署。要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要持续抓实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始终把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找准风险点,筑牢防火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逐行业、逐领域、逐企业“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找出各类风险隐患,限期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突出重点,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强化对化工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监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要持续坚持铁腕监督执法。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坚决打击和依法处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绝不留情面,对屡教不改、我行我素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

  (四)要持续抓实反馈问题整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待第二轮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2022年1月20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邮箱:llxa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