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07_G/2017-0625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胡尔超、晏发应二位委员:
你们在龙陵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公路硬化后管护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了管养分离,主要实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体制,上级交通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县财政每年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也给予了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目前我县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实行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5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500元的日常养护费。同时,根据雨季水毁实际情况每年再给予乡镇一定的水毁资金补助,已基本能够满足日常的小修保养。根据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职能职责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用于解决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局也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向上争取提高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同时督促好乡镇交通管理所切实履行好乡村公路的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乡镇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匡鹏0875-612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