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230628-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杨双芬、周云良、岳丽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水沟村至镇北社区镇村道路硬化的建议(第26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从必要性讲,该道路的实施具有较大意义,但从实施的可行性讲,该道路目前路基较窄,如果建设需要新增较多林地、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目前耕地保护政策要求,农村道路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需要落实进出平衡,保护与发展需要双重考虑,即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耕地。项目的建设首先需要乡村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林业手续等工作。针对此道路修建的建议,我们将会与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进行研究。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