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21-062801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石学庆等二位代表:
您们在龙陵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镇安镇八〇八社区干河道路的管理维修及限载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要实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级给予支持配合。干河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为镇安镇人民政府,近年来,镇安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干河公路的养护管理中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该道路兼顾着海螺水泥厂的原料运输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难点和痛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路政、交警、运管等部门加大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及流动治超工作,争取共同做好该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林加菊,联系电话:0875—612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