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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2021-0628017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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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交通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石学庆等二位代表:

您们在龙陵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镇安镇八〇八社区干河道路的管理维修及限载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要实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级给予支持配合。干河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为镇安镇人民政府,近年来,镇安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干河公路的养护管理中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该道路兼顾着海螺水泥厂的原料运输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难点和痛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路政、交警、运管等部门加大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及流动治超工作,争取共同做好该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林加菊,联系电话:0875—612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