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0-1/20260616-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龙陵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潜在供应商在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GC2026-0018
2.项目名称:龙陵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8000.00元(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5.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龙陵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主要服务国道 G219 线、国道 G320 线(计国道 165.9Km)及龙新乡、龙山镇、平达乡、勐糯镇、象达镇、龙江乡等周边附近区域的道路养护及应急保障工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亩,新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综合办公楼及配电室、门卫室、过磅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场区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约650万元。
5.2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6.服务地点: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书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及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至取得施工图批复)。
8.质量要求: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1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提供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资质(资质可为以下二者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或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与磋商者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在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会议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密封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凡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平台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3. 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文件标准按成交价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1号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0875-612308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联系方式:0875-6128799、15087001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陈女士
电 话:0875-6128799、1508700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