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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2024120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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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交通
龙陵县2024年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通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2024年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会议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GC2024-008JL

2、项目名称:龙陵县2024年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监理预算金额: 52.3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费率最高上限 1.50 %

5、项目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龙陵县境内,涉及龙江乡、镇安镇、腊勐镇、龙新乡、象达镇、碧寨乡等乡镇,本次招标里程约42.2公里,涉及8条线路,7个施工标段。施工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道路等级:四级,路面宽 3.5-4.5 米,路面类型为混凝土路面。线路明细详见下表:

路线名称

里程(km)

建设地点

镇安镇正平至保腾线公路

13.4522

龙陵县镇安镇镇平村、镇宝村、竹箐村、岭干村

镇安镇镇北至大水沟村委会农村公路

5.963

龙陵县镇安镇大水沟村

龙江特大桥至江平公路;龙江硝塘农村公路

4.833

龙陵县龙江乡邦焕村

红旗桥至大滚塘农村公路

7.248

龙陵县腊勐镇

碧寨乡坡头村龙天路至硝塘农村公路

3.63

龙陵县碧寨乡

龙新乡雪山村董家寨组农村公路

3.178

龙陵县龙新乡雪山村

象达镇大场至松坡农村公路

3.891

龙陵县象达镇

5.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6、监理周期:自委托人发出监理通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预计18个月(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8、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认真、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要求提供符合规范的监理档案资料。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一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谈判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谈判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须注册登记在供应商本单位,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改。

3.3企业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评定书)。(注:供应商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业绩不做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者,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一01)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售价:0元。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会议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2、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通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通告内容和时间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875-612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

联系方式:陈女士、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杨先生

电 话:0875-6128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