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07_k/2017-110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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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5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抓好党组工作,细化党组成员分工,落实好“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的规定,扎实开展思想教育,努力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忠诚信仰上、体现到严以律己上、体现到勇于担当上,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的角色力量,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三是筑牢思想阵地,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作用,坚持在管党治党上寸言必争,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常严的政治生态。四是严格落实《推进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龙陵县实施边境党建等基层党建“八个巩固提升行动”具体方案》《中共龙陵县直机关工委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实施方案》等基层党建巩固提升重点党建工作任务,下发了《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17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龙陵县交通运输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方案,以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建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四高四有”标准抓紧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的建成,将为我局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以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议事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抓好党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班子议事坚持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做到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机制和制度,严格区分行政班子会和党组会,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除研究党内事务外,党组会议,一般都要请行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和独断专行的行为,坚决做到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走形变样。自巡察组到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次、8次行政班子会。
(三)关于“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及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到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研究完善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运行流程图》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议事和决策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班子内部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前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以便班子成员有充足时间征求意见,进行思考和酝酿,议事时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同时会议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拍板内容做到详尽、如实记录,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单位形成的制度,充分运用会议成果,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地见效。
(四)关于“各级党组织书记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引导新组建的各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领头羊”的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部门实际,注重部门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扎扎实实带领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争做一名合格交通人;二是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自巡察组进驻我局以来,共召开3次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8次支部党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进度跟踪问效,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按时进行党组织换届,按“党组织2—3年进行换届”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9日至7月6日对局党总支及下设三个党支部按程序进行了换届,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二)关于“未按要求收缴党费和填写党费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人员的政治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同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起来。二是严格按新标准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确定党员应交纳党费的额度,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利用网络平台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固定日期按月交党费的规定,并责成三个党支部认真填写党费登记证。7月份以来,我局2个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党费足额缴纳,老干部党支部因特殊原因,经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后,保留传统党费交纳方法,3个党支部党员党费登记证都得到如实填写,在每个月的老干支部党员会上,如实通报老干党员的党费交纳和返回党费缴存情况。
(三)关于“痕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的痕迹管理意识,采取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自觉运用到规范部门党建工作上来;二是积极推行痕迹化管理,党务工作者逐步养成日常收集痕迹材料,运用各种手段做好图片、材料的整理与记录,定期进行归档、资料记录的补充以及更新,确保痕迹管理的准确性与实效性。用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分党组、总支、支部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党员信息统计工作,把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进行条块分割,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建档,做到统一制作标识封面、统一编写目录、统一装档。7月19日县委组织部对我局党总支第二季度党建痕迹材料进行督查,主要指出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不规范和积分制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坚持问题为导向,做到立行立改。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从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确定“特色”组织生活主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提高党组织凝聚力。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抓好抓实“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日活动等制度,把“三会一课”与“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今年7月份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上,三个支部认真开展党员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在民主评议党员时,坚持党员自评、大会评议和支委会讨论通过的步骤客观公正评价党员,三个党支部按照评选比例共评议出7名优秀党员,25名合格党员,没有不合格党员,并把组织生活会开展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直机关工委。
(五)关于“党性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每月部门工作实际确立“党员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注重创新党员学习载体,借助“共产党员网”、“云岭先锋”、雨城清风、“中国松山 宝地龙陵”、龙陵机关党建、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等各级教育平台以及到松山干部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从而帮助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党性意识。三是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好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测评方式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建立“交检”联合长效机制,通过上廉政党课和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的廉洁意识。同时,加强支部书记履职述职,更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党性定期分析、民主测评等制度,使制度落细落小落地,不断提高党性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六)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弱化,党员、党务工作者基本知识匮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教育党员加强对党章党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二是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选配党性强、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的同志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组织党务工作者到县交警大队观摩取经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的党务知识培训专题讲座、青年党员座谈会及“两学一做”微型党课大赛,从而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自巡察组进驻我局以来,共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会,对我局每个月党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检自查、认真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准确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营造出尚廉崇廉的氛围,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总开关”问题,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二)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根据《关于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清理清退工作,及时清退聘用退休干部1人,退回抽调二级单位干部职工2人,确保清退到人,清退到岗。同时,认真履行人事管理责任,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忠诚老实。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婚姻、房产、配偶子女等情况,主动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存在的问题。
(三)关于“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办发〔2014〕18号)等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充分运用电子监察、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运行。严肃处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违纪违规的任何人和事,有效解决规避公开招投标、围标串标、超概算等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交易行为,规范招标审批、招标投标和开标评标定标要求和资格预审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局严格按照新招投标法,招投标工作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中心,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5个,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14个。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情况有时发生,‘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针对违反使用工会经费问题。认真对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用行政经费违规列支工作经费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认真进行整改,局机关和地方公路管理段于2017年5月18日至22日对2015—2016年用工会经费支付本应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共补交2015年医疗互助金3960元,2016年医疗互助金3760元,合计7720元。整改用公务接待费列支工会经费4566元。8月3日—6日清退移动补助电话费4800元。二是针对公务接待费用控制不严的问题。严格按《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龙陵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推动“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报销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比例,严格规范公务支出管理(2015年公务接待费同期增长39%,其原因是用于支付往年度公务费),从根本上填补公费报销的制度漏洞,杜绝开具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三是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上级补助和县级配套的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逐步消化,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6123085;邮政信箱: 龙山镇兴农路36号;电子邮箱:lljtjbgs2012@163.com。
中共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