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20-0403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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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三个必须”、“分级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力控风险、治隐患、遏事故,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不忘初心使命,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牵头部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股室、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检查。(牵头部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各股室、地方公路管理段)
三、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
3.持续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责任分工和跟踪督查,打好收官之战,确保任务对标对表、按期保质完成。(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4.按照《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公交车加装防护装置、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警示标语、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做到应装尽装。(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公路管理段、保山交运集团龙陵分公司)
5.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6.推行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及从业人员釆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7.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运行使用,督促各被监管对象严格监管信息数据填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8.持续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抓好本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督促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海事航务和铁路民航股、地方公路管理段)
9.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注册登记,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切实强化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0.持续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源头治超、路面治超、非法改装车辆治理等3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非法违规行为,强化大件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黑名单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龙陵公路分局、龙陵路政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1.持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大型库区、繁忙渡口(码头)等重点水域,旅游客船、客渡船、学生集中渡运等重点船舶、码头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盯防,严格执法;督促旅游客船、客渡船经营管理单位把船舶消防、救生、应急责任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责任部门:海事航务和铁路民航股)
12.持续开展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行为。(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13.持续开展加强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狠抓《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以更严措施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有关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巩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
14.持续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以“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心理测评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警示、防御性驾驶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措施,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交运集团龙陵分公司)
五、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1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基本规律、特点,进行趋势研判,明确当前和近一段时间的安全风险,及时预警、精准施策。对春运、春节、新冠病毒疫情、“两会”、“五一”、雨季汛期、国庆、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形势研判预判,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布置,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龙陵公路分局、龙陵路政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交运集团龙陵分公司、恒通养护公司)
16.全力保障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召开,按照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为会议顺利召开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龙陵公路分局、龙陵路政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交运集团龙陵分公司、恒通养护公司)
(二)提升重点领域安全治理能力
17.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治理能力。一是提高道路运输信息化水平,对“三个闭环”系统实行强制性运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客运、卧铺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健全完善第 三方监控平台通报结果运用机制,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运营、违法异地经营、违反长途客车凌晨 2-5 时停车休息制度、违反接驳运输制度等运输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提升城市客运安全治理能力,督促指导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8.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平安工地”考评创建的主体责任,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考评结果失真的从业单位纳入年度信用评价及信息公开曝光。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施工水平,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升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海事航务和铁路民航股、地方公路管理段)
19.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及水上搜救应急治理能力。加强内河、湖泊、库区搜救打捞能力建设,继续推行“巡航救助一体化”,推进水上搜救应急社会化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水上搜救应急救助力量格局,努力提高水上险情应对处置的能力。(牵头部门:安全监督股;责任部门:海事航务和铁路民航股)
20.提升公路运行安全治理能力。落实公路长大桥隧管养责任,加强公路危桥危隧安全检测、隐患治理和限行限载管理。加强路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查问责,全面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强化危桥危隧隐患排查整治。(牵头部门:规划建设股;责任部门:安全监督股、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段)
21.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能力。抓好新颁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违规违法处罚、电子运单使用情况、动态监控管理情况、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综合治理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工作开展的检查督查,进一步夯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2.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和局属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消防公益宣传,开展消防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