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20-0302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龙开组办〔2020〕3号)文件要求,龙陵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组织龙陵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对全县范围内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岔口主干道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警示设施的设置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经排查筛选,目前我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共140所,共需完善标志标牌、减速设施学校的有76所,其中无标志标牌、无减速设施的有45所,有标志标牌无减速设施的有22所,无标志标牌有减速设施的有3所。共需设置振动减速带11组(国道9组、县道2组),设置橡胶减速带112条,设置标志标牌96块。为妥善处理以上问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投资概算
设置振动减速带5组(每组5800元)投资63800元;橡胶减速带112条(每1000元),投资112000元;设置标志标牌96块(每块 650元)投资62400元。合计238200元。
其中,国道需设置振动减速带9组,投资52200元;地方公路需设置振动减速带2组、橡胶减速带112条、标志标牌96块共需投资186000元。
二、实施主体责任划分
按照公路管养权限国省干道由龙陵县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公路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整改时限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整改职责,确保在4月30日前全面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于5月5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统一汇总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岔口主干道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警示设施的整改设置问题,该问题关系到我县脱贫攻坚成效考评的全局问题,必须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
2.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安全规范要求,要统一质量和标准。
3.各乡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此次标志标牌、减速带的设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