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19-1113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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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来,龙陵县交通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部、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建设“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为目标,以“日常养护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资料规范化”为抓手,全力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各项工作,路面等级、标准、养护质量和安全质量都在逐步提升,且2015年末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的目标。截至2018年底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305.446公里,地方列养里程1783.109公里。其中:县道533.736公里,乡道900.172公里,村道349.201公里。但随着公路通车里程和车辆的不断增多不断增多给交通养护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同时由于路面质量不断提升、行车速度不断加快,加之,建设和养护的投入不足、路肩、边沟和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等给交通安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沿线林木遮挡视线,影响行车安全。由于龙陵特殊的地理位置,山高、林密、坡陡、弯急,加之雨水充沛、树木生长较快,极易遮挡弯道行车视线,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该问题的原因既有管护不到位,未及时清除遮挡物所致,更主要的是由于农村公路在修建时未进行征地补偿,部分沿线群众有在沿路种植高大树木的现象,且未及时修枝打叶,导致树木长大后遮挡行车视线,增大了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硬化路面的路肩回填不到位不及时,增大了行车安全隐患。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中存在几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路基培补不到位、不及时。第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所致,由于国家补助标准低,地方配套不到位,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路基开挖不足,缺乏有效路肩;第二,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无征地拆迁补助、加之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乡镇、村协调工作力度不够导致路基开挖宽度不足;第三是在近两年脱贫攻坚建设过程中我县实施了大量的国开资金交通项目,该项目不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缺乏专业、有效的监管。多数国开资金项目缺乏科学的设计和施工,基本以铺筑路面为主,不做任何挡墙、排水沟、路肩及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安全隐患增大。第四,是部分养护人员巡查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对水毁、车辆压坏、缺损的路肩未及时培补所致。
三是排水沟的建设、管理不到位,影响行车安全。农村公路排水沟的建设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补助标准低,地方配套不到位,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十二五期间车购税补助标准为每公里35万元、十三五期间车购税补助标准为每公里45万元,每建1公里农村公路就需缺口资金约35万元),不能对排水沟进行标准的三面支砌,多数只能是适当培补了路肩后留下自然的土沟进行排水,由于土沟不耐冲刷,经常导致路肩水毁。另一个原因同样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无征地拆迁补助及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乡镇、村协调工作力度不够导致路基开挖不足,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宽度仅勉强能满足有效路面的铺筑,基本无路肩和排水沟的位置。近两年大量实施的国开资金项目基本如此,无规范排水,只能任雨水自然冲刷,加剧了公路的水毁和安全隐患;第三,是部分养护人员日常养护不到位、雨季巡查不及时、公路排水不畅,导致出现公路水毁,影响行车安全。
四是交通标志设立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存在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我县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较多,由于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标志标牌严重不足。近年实施的有交通项目、新农村项、目扶贫项目、国开项目等等。由交通部门实施的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基本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村寨、学校、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都上都设计和安装了一定数量标志标牌,但其他项目所安装的标志标牌极为有限,甚至是无设计、无安装,如国开资金项目就未见安装标志标牌。
五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标准不高。首先是省级补助资金不足。2019年我县地方列养里程1783.109公里,省级应补助资金共723.6万元,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省补资金的50%须用于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资金仅剩361.8万元。平均每公里每年的养护资金约2000元,仅能够勉强维持有限的人工费,基本无法进行小修保养。且该标准已是十二年前制定的标准,至今未进行过调整和增加,已无法满足现实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求。其次是县级配套资金不足。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二类县县级人民政府应通过公共财政预算给予配套50%的养护资金。即县财政每年应配套养护资金361.8万元,但2017年和2018年均只配套了270万元,且2018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目前县财政仅转拨了200万元,还有514.67万元未拨付,2019年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共计1085.4万元目前县财政分文未拨。
由于养护资金不足位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增大了安全隐患。如:我县红旗桥—勐糯、段家坝—木城、半斤坝—等养渡口、三江口—茄子山公路等,由于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且现均已超过了设计的使用年限,近年来,出现大量的油反砂、大面积坑塘和路基坍塌等问题,仅靠大中修和小修保养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亟须进行一次全面修复或重建。由于没有新的修复和重建项目,但这些公路又都是我县的主要交通干线,自2016年以来,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每年都要整合、花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对这些路段进行坑塘填补,但还只能满足基本的保通问题,无法对公路进行全面修复。
六是受地理环境的影响,急弯陡坡路段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安全要求凡是临江、临崖路段和边坡高于3米的路段均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十三五”期间,全县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19年末我县将完成投资8143万元,整治隐患里程为690.793公里,现还有部分工程仍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计划年底前完成。但目前我们所实施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还仅是停留在对特别危险路段进行安全防护,无法对所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防护,依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另外,根据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我县下一步还有500余公里危险路段需要治理,还需投资约15000万元,仅靠上级每公里7万元的补助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且县级财力困难无法进行配套,导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任重道远。
对此,建议:一是继续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继续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对沿线影响路容路貌和遮挡视线、影响交通安全的树木、建筑物等进行清理。二是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巡查频次,发现树木遮挡、路肩缺失、排水不畅等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养护质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对交通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要在设计就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和标志标牌全部足量纳入建设内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是县财政要对农村公路“建、管、养”给予大力支持,一方面在公路建设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过程中给予足额配套,使项目建设一步到位,既减少了安全隐患又避免了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在农村公路养护上要大力给予资金支持,除按最低标准足额配套养护资金外,要结合我县的山高、坡陡、雨多、水毁严重等实际情况,每年给予预算一定数量的公路修复资金,建议最低每年预算2000万元,修复50公里,逐年解决老化公路修复问题。五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乡村两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如:为提高建设标准,可由乡镇负责进行路基开挖,必须达到规定宽度才批准下达项目实施路面铺筑工程,保证路基、路面、路肩、排水工程实施到位。六是对已建成道路标志标牌不完善的情况,建议由县交通部门负责调查摸底后,由县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由交通部门按规定和标准制作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