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3-0713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张绍波、杨之林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陵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实行补助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于6月25日与您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关于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实行补助的建议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和县财政局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县文旅局将从两个方面做好此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认定程序和标准做好认定工作。二是研究制定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实施方案,确定补助标准,并纳入部门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争取2024年度落实。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