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1-0702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安艳华委员:
您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全县革命遗址加强保护和利用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于6月20日与您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为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
(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加强革命文物保养维护,提升革命文物保护水平。重点实施好李鑫故居、西山坡党史人物陈列馆、朱家璧故居、匡沛兴故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松山战役旧址,惠通桥旧址等革命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和重要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做好全县革命文物调查和研究,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加大革命文物修复和保护力度,提升陈列展示水平。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日和主题党日活动。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推出更多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内涵丰富的红色旅游品牌。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相结合,与特色村镇建设、休闲农业旅游相结合,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
二、提升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管理水平
(一)做好全县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完善保护规划和管理体系,做好遗址的保护利用,策划包装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展示项目,健全巡查、监测和预警制度,发挥大遗址集群效应和联动效应。合理调整大遗址保护区范围,加强大遗址及周边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二)强化文物资源利用。加强统筹规划,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的开放力度,强化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
(三)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开展与文物内涵相适应的文化旅游项目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培育和推介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和精品旅游线路。
再次感谢您对龙陵县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