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4-0703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文号 | 浏览量 |
何秀招、段早兰代表:
您们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勐糯镇体育馆文化馆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于2024年6月17日与您进行了电话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为龙陵文化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
鉴于文化馆和体育馆建设项目,省、市文旅部门暂无项目资金支持。经我局与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接,县发展和改革局给出的意见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4〕23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勐糯镇体育馆文化馆提升改造项目属分类管理项目范围中的禁止新建(含改扩建和购置)的政府投资项目,属楼堂馆所和除特殊领域以外的业务技术用房等项目范畴,禁止投资建设。因此,勐糯镇体育馆文化馆提升改造项目无法给予项目立项的政策支持。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会一如既往地协助勐糯镇党委、政府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后续建设。同时建议勐糯镇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对外租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
再次感谢您对龙陵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