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3-0713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郭玉琴代表:
您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国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于6月16日与您电话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为我县文化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
木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建成于1987年,建成后为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培养本土文化人才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由于修建木城社区边疆党旗红主题宣传文化活动广场而被拆除,至今尚未重建,严重影响着当地群众的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
2017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共文化设施,若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的,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根据此条规定,明确了重建的责任主体是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以来,我局一直都在关注木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重建问题,并积极向省、市文旅部门反映情况和努力争取项目支持,但各级给我们的反馈意见是木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1987年已经使用过国家项目资金进行建设,再次申请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的难度。
值得期待的是,木城乡是龙陵县唯一的边境乡,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国门文化”建设工作,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大力支持边境地区“国门文化”设施建设。2022年12月,我局以“国门友谊广场”的项目名称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奖补资金100万元,并有望得到审批通过,届时将有力推动木城乡国门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龙陵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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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