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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19-012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19-01-2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文化
关于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闫应芝)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要求,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1月21日受理闫应芝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节假日顺延)。

申请人:闫应芝

场所地址:龙陵县镇安镇西大街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闫应芝

龙陵县


主要负责人

闫应芝

龙陵县


投资人

闫应芝

龙陵县


投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875)6127440

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龙陵县政务大厅

公示机关: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