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19-01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19-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要求,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1月21日受理闫应芝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节假日顺延)。
申请人:闫应芝
场所地址:龙陵县镇安镇西大街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闫应芝 | 女 | 龙陵县 | |
主要负责人 | 闫应芝 | 女 | 龙陵县 | |
投资人 | 闫应芝 | 女 | 龙陵县 | |
投资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875)6127440
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龙陵县政务大厅
公示机关: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