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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60-12_A/2016-121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16-12-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文化
娱乐场所公示(蔡双发)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要求,本行政机关于2016年12月7日受理蔡双发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顺延)。

申 请 人:蔡双发

场所地址:龙陵县木城乡木城街子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蔡双发

龙陵县

1983.6

主要负责人

蔡双发

龙陵县

1983.6

投资人

蔡双发

龙陵县

1983.6

投资人





投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5)6127440

通讯地址: 龙陵县城远征路、龙陵县政务大厅

公示机关: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