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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1-04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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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关于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根据3月31日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精神要求,现就抓好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21年4月3日前完成。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A级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娱乐场所严格执行预约限流措施,客人数量不得超过可容纳数的70%,落实分区就坐,确保安全距离,消费者要间隔1米以上。

(二)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抗战纪念馆、基层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要严格落实“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制度,规范张贴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进入人员必须严格扫码亮码和测量体温,无法扫码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三)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抗战纪念馆、基层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要按照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要求开展“常消毒”工作,对公共区域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等物体表面,用1%~3%过氧化氢、100mg/L~250mg/L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溴)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或喷洒,每天2~3次。每次消毒要做好登记,完善消毒台账。卫生检测报告按要求张贴。

(四)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抗战纪念馆、基层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工作人员及进入人员要严格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进入。

(五)要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营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保持自然通风,必须达到裸露垃圾消除、公共厕所达标、洗手设施配套、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全覆盖等工作要求。

(六)配合辖区政府做好文旅行业疫苗接种的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第一检查组:负责龙山镇、龙江乡。

组长:杨之林

成员:龚志芳、邱阳

(二)第二检查组:负责碧寨乡、勐糯镇。

组长:练 林

成员:杨新景、滕彩芹

(三)第三检查组:负责平达乡、象达镇。

组长:张绍波

成员:周平、郑鹏发

(四)第四检查组:负责龙新乡、镇安镇、腊勐镇。

组长:段晓波

成员:张钰婷、何云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