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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1709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 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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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平达乡安乐村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审计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陵县平达乡安乐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保发改地区〔2014〕243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达乡安乐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龙发改地区〔2015〕61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14〕747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龙发改地区〔2014〕252号),项目总投资591万元,全部为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工程于2015年5月20日开工,2016年1月31日竣工。经审计后,工程存在结算不合理支出,造成工程结余资金75607.48元。为完善安乐村基础设施,使以工代赈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讨论后拟将此结余资金用于安乐河(村委会至蚂蚁堆道路工程k0+300-k1+200段)险段治理。

当否,请示。

附件1:龙陵县平达乡安乐片区综合开发工程结余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附件2:安乐河(村委会至蚂蚁堆道路工程k0+500-k1+200段)险段治理预算表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

龙陵县平达乡安乐片区综合开发工程结余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陵县平达乡安乐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保发改地区〔2014〕243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达乡安乐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龙发改地区〔2015〕61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14〕747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龙发改地区〔2014〕252号)项目计划总投资591万元,全部为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平达乡安乐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于2015年5月20日开工,2016年1月31日全面竣工。经审计后,工程存在结算不合理支出,造成工程结余资金75607.48元。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情况

经乡党委政府讨论后拟将此资金用于安乐河(村委会至蚂蚁堆道路工程k0+300-k1+200段)险段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10.32万元,其中:工程结余金额为75607.48元,其余资金由乡镇自筹。

三、项目受益情况

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很好的增加河道的行洪能力,保护两岸农田300多亩。

四、项目管理

(一)建设管理

实施单位按照水利及交通工程质量管理规程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即: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时顺利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由平达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建设班子,具体协调,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并配合质量监督机构,按工程技术规范组织实施。

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对建设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各种形式挪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实行报账制和结算签证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由平达乡人民政府委托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全方位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并监督监理单位认真履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所有工程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根据以工代赈项目的特点,将充分发动项目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以主人翁的态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二)建后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切实落实管理人员和管护责任,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管理好工程,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利用。

附件2

安乐河(村委会至蚂蚁堆道路工程k0+500-k1+200段)险段治理预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土石方开挖

m3

720.00

8.00

5760.00

2

M7.5浆砌石

m3

336.00

290.00

97440.00

合计

10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