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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66829322/20260630-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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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对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聂晓菲代表:

你提出的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1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人事、工资由市生态环境局垂直管理,需向当地县委县政府申请增加乡级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我们将与龙陵县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加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根据乡级基层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任务量,积极争取科学合理的乡级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编制数量,优化编制分配,向执法一线倾斜,确保有必须的人员投入到基层环保执法工作中,提高基层环保执法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以学促思、以学促用”,组织基层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应用培训,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知识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程序、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复议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和实操能力。2026年将持续强化对基层人员的环保执法培训,截至2026年5月,已开展1期乡级基层环保履职培训,并组织开展了笔试测试,培训效果明显。目前,已向10个乡镇印发10000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资料,进一步强化乡镇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

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增加对环保执法的经费投入。一方面,确保执法人员的工资、津贴等基本待遇得到保障,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加执法设备购置、环境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经费,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次是进一步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加强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全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环保执法中的难点问题。例如,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时,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实现案件的快速移送和联合查办,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感谢你对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环保执法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