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50625-000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勐糯镇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第9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问题,我县建成了镇安镇、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碧寨乡、龙江乡、木城乡氧化塘及配套管网,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77.78%,尚无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腊勐镇、龙新乡积极谋划项目建设,自筹资金推进项目进度。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龙陵县集镇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及农业发展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了申报,待获得资金支持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我局将持续加强对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关于安排污水管网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龙陵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暂无污水管网专项维修资金的来源。
三、关于增强基层环保专项执法培训的问题,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配备专职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员和各类检测设备,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事一培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对乡镇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环境保护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局通过全县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非法炭窑整治工作会议就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作了培训安排,下半年还将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培训,从而不断增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