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11103-00006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文号 | 龙环发〔2021〕27号 | 浏览量 |
张建能、段春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象达镇各村民小组实施污水处理的建议(第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4日制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52号),按照规划,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分类施策,分阶段规划,梯次推进,分期分批次实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二、已将象达镇象达社区寨头自然村、象达社区常安寨自然村、象达社区新寨、荒田寨自然村等25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纳入《龙陵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