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P95606R/20240926-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吴文君、宋艳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明确执法部门权限依法解决县域范围内噪声、油烟污染等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1003005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一是职权确定。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7号)已将大气污染防治(含油烟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24项行政处罚权确定指定由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二是工作落实情况。对于该提案涉及内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4月1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整治方案,并及时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①加强噪声监管。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将县城区域内噪声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工地噪音、商户高音喇叭宣传、沿街叫卖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劝说不听的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截止目前,主动发现制止噪音污染56起、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噪声污染10起。②露天烧烤整治。县城区内“夜市”临时摊点西岸小广场、龙山湖原洗车场两处共有露天烧烤11户,通过我局市容秩序巡逻人员走访宣传引导,现8户露天烧烤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③油烟专项排查。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内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提升环境质量,根据整治方案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 5月20日— 5月 27日对县城区内对餐饮等产生油烟污染的企业(个人)开展全面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此次排查共排查餐饮等208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80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8家,同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及时下达整改责任书28份,现均已督促整改完成。④加强入户宣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县城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油烟污染防治宣传作为市容秩序巡查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共进工地开展宣传43场次、入商户开展宣传210户、进小区物业开展宣传3场次。
下一步,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噪音和餐饮油烟污染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劝导,为市民创造干净、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