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50623-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江乡委员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建议》(第10040003号),已交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以来,龙陵县在辖区内10个乡镇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4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4.24万亩,占全县稳定耕地面积47.76万亩的92.63%。对照201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分析,龙江乡已完成上图入库64237.95亩,结合龙江乡耕地实际情况,占比已高于全省、全市、全县平均水平。
一、积极争取,加大项目投入。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以来在龙江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建设排灌沟渠36条21933.89m;田间机耕道路41条32756.68m,投资3212万元,已建成面积18007亩。
二、强化管理,严格项目标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不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确需变更项目计划的,严格履行有关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印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等8个规范性规定,从严掌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三是严格执行项目监管。建立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聘请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第三方单位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所在乡村协管及项目建设公示等结合,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标准。四是严格落实建后管护。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人,建立项目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监督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感谢你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康雪梅 0875—6121648,1388783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