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506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2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腊勐镇委员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农用无人机增加农业效益的建议的提案》,已交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共有土地确权面积120.4万亩,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16万亩,属于典型的山区县,山地面积占比高达98%,严重阻碍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农业规模化种植和农产品运输,且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加剧,传统人工作业效率低、成本高。农业无人机在丘陵、山地等复杂地形中可灵活作业,替代人工完成播种、施肥、喷药和短距离吊运农用物资等任务,节约时间和生产成本,

成为低空经济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和主力军。

一、开展无人机操作专业人才培训

2025年,龙陵县共组织开展植保无人机培训10期,参培人员474人。其中:在龙江乡、碧寨乡、勐糯镇组织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培训培训3期,培训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119人,全部取得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其中:取得大疆农业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19人,取得极飞科技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100人);县人社部门在镇安、龙山、勐糯、龙新4个乡镇组织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技能等级证初级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355人,其中288人已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能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技能等级证初级证书。

二、落实无人机补贴政策

积极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严格执行《云南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方案》(云农机〔2025〕1号)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标准,严格把控申请条件,按照流程办理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一人。2024年受理植保无人机补贴申请9份,受益户3户,机具数量9台,补贴金额9.9万元。

三、推广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

通过组织召开无人机作业现场会、利用农业种植项目采购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治作业等方式开展示范宣传,形成示范效应,提高农户对无人机的安全性和在农业中的作用的认识,快速推动无人机在农业中的应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多赢。2024年,龙陵县共完成机械托管植保作业面积1.27万亩次。

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发改、人社等部门在无人机政策、无人机应用方面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使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上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自强 0875—6121648,1370875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