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630-0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饶春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坚决杜绝私屠乱宰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的提案》(第02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做法
龙陵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屠宰及生鲜猪肉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畜禽屠宰及肉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考察组,县委副书记带队,分管副县长、县政协三级调研员、县委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及业务人员于2022年11月17日至18日前往昌宁县考察学习。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县委、县政府组织,由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调研组,对全县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通过进学校、进市场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了学校畜禽肉品招标采购及配送、农贸市场肉品检疫检验、乡镇生猪屠宰情况,并听取了各乡镇屠户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并印发了《龙陵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便签〔2023〕—93)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施步骤和方法。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生鲜猪肉产品上市销售
我县高度重视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非法添加“瘦肉精”等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肉”。一是严格督促猪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私屠滥宰、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披上合法外衣上市销售;二是严查生鲜猪肉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猪肉经营专柜、农贸市场生鲜猪肉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两证一报告”、进出货记录、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确保采购、销售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场,严禁私屠滥宰猪肉产品违法上市。
三、加强屠宰管理,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我县高度重视生猪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关于龙陵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便签〔2023〕—93)的通知,成立了龙陵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整治重点工作。通过2023年2—4月宣传动员、5—6月集中整治,共查处案卷7件,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上市生鲜猪肉案件5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运输生猪案件2起,目前7起案件正在办理中。通过县乡村及部门联合整治,目前,我县辖区内的学校、机关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食用的生鲜猪肉均为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均持有“两证、两章”。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屠宰及畜禽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建立私屠滥宰举报制度。
(二)加大检疫监管力度。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检疫监管,派驻屠宰企业的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检疫范围开展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签字或盖章,对所检疫的猪肉产品负责;三是落实《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扎实开展生猪屠宰日常监管,规范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行为,驻场官方兽医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查证验物、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查等。四是严格落实生猪屠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加大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对辖区内高风险点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二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生产加工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以及生猪屠宰经营活动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加大部门联动。我县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与合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破。五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排查打击力度,发现线索及时侦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保障我县肉食品安全,确保让广大市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感谢你对我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给予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连晓,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