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630-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宋艳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县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00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底,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网格化情况
对照职责,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主要是推进化肥减量化、农药减量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健康养殖及渔政监管,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每年都印发《龙陵县化肥减量工作方案》《龙陵县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龙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工作方案》,县政府下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渔区及禁渔期的通告》《龙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倡导“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宣传,引导农户自觉清理收集废旧农膜、塑料和农药、化肥、种子包装废弃物,共建“清洁田园”。同时,加大加厚地膜和生物降解膜的推广和应用,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点集中收购废旧农膜,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以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为契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理念,全面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局龙陵分局、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10个乡镇长任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技术组,负责指导各乡镇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网格化落实。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监测调查,做好存量底数统计。已在全县10乡镇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点10个,定期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交到回收处置点,摸清废弃物存量底数和可回收数量。购买回收装置(垃圾桶)353个,已发放到各乡镇点,据调查,农药废弃包装物中塑料制品所占比例最多,为85%,其次是玻璃制品,所占比例为10%,铝箔袋所占比例为4%,所占比例最少是纸袋、金属瓶,约为1%。
(二)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废弃物合理回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要职责是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监管职责是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要求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承担起相应的回收职责,在农药经营店必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合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执法力度,对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的,严格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2020年9月印发了《龙陵县农药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印发《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龙农发〔2020〕194号,2020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培训148人次,2021年开展培训1720人次,2022年开展培训225人次,制作宣传条幅36条,发放回收装置(垃圾桶)353个,每年与农药经营户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于2020年12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21年1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2023年2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从农药的销售、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三个环节进行宣传引导,督促商户和农民要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积极性。让广大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切实承担起有关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谢谢你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邵来菊,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