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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17_F/2018-060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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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05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普长科、王从焕、吴艳忠等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经县扶贫办研究,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于1986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3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我县共识别出贫困乡镇3个、贫困村33个,按照“贫困户脱贫退出6项指标”的要求,2016年脱贫退出15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退出4个贫困村。2017年12月,省级增加我县贫困村47个,全县共有贫困村80个,2016年、2017年脱贫退出19个,全县目前尚余61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2018年度我县计划脱贫退出61个贫困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实现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更是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差距问题,为解决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在全力保障贫困村脱贫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滞后的非贫困村基础改善力度,确保我县2018年如期实现脱贫退出,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感谢您(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王灿

联系电话:0875-6121637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