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18-062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廖孝发、赵孝文、高榕路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局务会议研究,并于2018年6月6日与你们面商,答复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培育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发展壮大,质量有所提高,较好地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其他县市相比,我县的经营主体仍然较为薄弱。
二、为了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将不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结合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从资金扶持、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扶持,要求每个村至少培育1-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经营主体)的培育,更好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
感谢你们对农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农业局
2018年6月19日